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宿迁幸福蓝海影院广告投放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有限公司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拟采购影院映前广告进行宣传推广。预计投放2个月。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 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有限公司是宿迁幸福蓝海独家资源单位。 综上,经过专家讨论论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和理由充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市府东路公建4-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 1 月 16 日 至2024年 1 月 23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
专家一:何江伟 宿迁市航道处
专家二:蒋永乾 宿迁市住建局
专家三:刘洋 宿迁市监理中心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 月 日17:30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党群工作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隆城丹郡二期南门东侧商铺
联系人:葛盼华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城北门门面房(芸诺阁东侧)2楼代理部
联系人:顾娟
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