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数字化低碳改性再生橡胶材料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年产6万吨数字化低碳改性再生橡胶材料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春江路西侧、南京路南侧、香山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54682平方米,拟新建厂房,建设年产6万吨数字化低碳改性再生橡胶材料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打块废气、磨粉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未被集气罩收集粉尘再经密闭车间负压换气同步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2mDA001排气筒排放。 冷却排口挤出废气经密闭设备接管道收集进入RTO处理,再与RTO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进入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32mDA002排气筒排放。储罐废气、搅拌废气由密闭设备接管道收集,出料口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2mDA002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系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表1、表2、表3标准,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间接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并接管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新沂河。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为搅拌机、破碎机、风机等,通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蓄热体陶瓷厂家回收,钢圈、钢丝、毛絮、废包装材料、收集尘、废布袋,集中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仓库、事故池、储罐区等区域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固废仓库等区域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