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800万支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年产800万支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漓江路39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购置切割、冲压、车、铣、加工中心等机加工设备,回火炉等热处理设备,建设发动机零部件中的进排气门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800万支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回火及机加工产生的油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抛丸设备为全封闭式处理设备,抛丸废气经内部管道收集后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回火及机加工设备为全封闭式处理设备,回火废气及机加工废气经设备内部管道收集后由自带的油雾净化器进行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宿豫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马河。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为切断机、淬火机、机加工设备等机械设备,通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废清洗液、废油桶、废金属屑、废清洗机、废防锈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废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处置;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切削液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库等区域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生产车间、一般固废仓库等区域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