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洋河新区酿造绿岛建设方案》等方案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22C9L494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2幢3单元9层 | 87(均分制) | 8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洋河新区酿造绿岛建设方案》等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及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服务要求:具体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及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服务标准:具体按磋商文件服务标准及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超、韩闯、杨丽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向代理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可以通过转账、现金、数字人民币等方式。金额:12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2、成交单位成交信息增设内容公开:成交供应商单位业绩、相关证书等详见附件。
3、有效供应商评审总分和排名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总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87.00 |
2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71.46 |
3 | ******有限公司 | 56.0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区尚酒坊
联系人:李振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果园社区建业路8号
联系人:张壮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壮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