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该地块为租用沭阳县庙头镇原农机二厂院内东侧中间2个车间,总面积2391m2,地块东至原农机厂职工宿舍,南至闲置厂房,西至挡风被厂,北至黑纱网生产厂。2023年11月,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以及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调查结果表明,原沭阳县诚鑫化工厂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中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毒理学指标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烃(C10-C40)检出指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甲醛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得到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结合调查结果,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等企业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341号)和《关于印发宿迁市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士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宿环办[2023]3号),原沭阳县诚鑫化工厂地块目前仍属于工业用地,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建设用地要求,可以作为工业用地继续使用。从严考虑,本地************医院等一类用地时)要依法依规开展补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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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划: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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