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材料加工及化工成套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材料加工及化工成套设备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钱塘江路西侧16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于现有厂区新建厂房,购置相关生产设备,进行材料加工及化工成套设备生产项目建设。本项目在现有工艺基础上新增酸洗钝化、喷漆晾干、探伤检验等工序,并新增集装箱、不锈钢管道、玻璃碳产品种类。其中探伤检验工序涉及辐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厂房切割下料粉尘与焊接烟尘由集气罩+软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厂房打磨粉尘与划线开孔粉尘由集气罩+软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少量机加工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4#厂房抛丸粉尘由密闭设备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6#厂房切割下料粉尘与焊接烟尘由集气罩+软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配酸、酸洗废气由密闭车间换风收集,经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7#厂房切割下料粉尘与焊接烟尘由集气罩+软帘收集,抛丸粉尘由密闭设备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喷漆室废气(含调漆、喷漆、晾干/烘干、洗枪废气)由密闭车间换风收集,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石墨化废气由密闭车间换风收集,经3套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8、DA009、DA010排放。石墨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由密闭加盖收集,生物滤池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密闭抽风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 DA001-DA006、DA008-DA010、DA012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酚类、CO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DA007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苯、甲苯、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DA011排放颗粒物、SO2和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 厂区及厂界非甲烷总烃、CO、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酚类、氟化物、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厂界苯系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食堂油烟执行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表面清洗废水与碱喷淋废水经物化(中和+混凝沉淀)+MVR处理,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管道试压,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不外排。 地面清洗废水与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隔油+气浮+混凝沉淀+精密过滤)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接管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马河。 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为卷板机、切割机、空压机、喷淋塔、风机等,通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材料、污水处理污泥、废油桶、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劳保用品、MVR蒸发结晶物、酸洗废液、废催化剂、废焦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尘、金属废料、废焊材、废包装袋、废布袋、废砂轮片、废钢丸,外售综合利用,废分子筛、废过滤芯,专业公司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余垃圾、废油脂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防控,分区防渗。依托现有部分防渗措施,新增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危化品库、喷漆房、酸洗池等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新增一般固废仓库、生产车间等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