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E************001001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泗洪县龙集镇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二、澄清事项
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5.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5.6.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5.6.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6.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5.6.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6.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6.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7.2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5.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7.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7.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7.7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2、澄清时间:2025年02月20日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龙集镇
联系人:张恭瑾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衡山北路17号
联系人:曹凤
电 话: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