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1391-JSYL-D******
二、合同名称: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1524条数据传输专线租赁服务保障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JSZC-321391-JSYL-D2024-0008
四、项目名称: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1524条数据传输专线租赁服务保障项目
五、合同主体
******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88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88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1524条数据传输专线租赁服务保障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1524条数据传输专线租赁服务保障项目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元
合同金额:145.999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6
九、其他补充事宜:变更条款号及内容: 变更条款号及内容: 原第一条第1.4款:1年,自本业务实际开通之日起计算。除非任何一方在使用服务期届满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约使用该服务,否则使用服务期将自动续展,最多可续展2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变更为:1年,除非任何一方在租赁服务期届满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租服务,否则租赁服务期将自动续展,最多可续展2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原第六点: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进度款:部署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每满3个月按实际使用数量与时间据实支付;服务期满且审计结束后按实际使用数量与时间付清审定价款。变更为:付款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方式,每次需支付6个月费用,最后一次付款以合同到期之日后支付。; 变更原因: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 变更日期: 202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