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魏胜路南侧1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恒正公司现有项目需外购高温蒸汽进行加热,由于项目所在地蒸汽管网暂未铺设到位,拟于现有厂区南侧辅房,购置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1套4t/h软水制备系统及其他泵、水箱等配套设备,作为蒸汽管网接通前的过渡设备。待蒸汽管网接通后,改用管道蒸汽进行供热,届时该天然气锅炉将作为备用应急设施,以应对管道蒸汽供给不稳定等特殊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天然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21m高排气筒FQ10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蒸汽冷凝水部分回用于制网、旋流塔、喷淋塔、地面清洗,剩余回用于锅炉用水。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回用标准根据回用工序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洗涤、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标准限值,接管标准结合全厂从严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9号、公告2015年第41号)表2标准限值。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为锅炉、循环泵等,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外售。再生水及河水净化污泥、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水处理污泥需鉴定,鉴定完成前做危险废物暂存。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防控,分区防渗。依托现有防渗措施,锅炉房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