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nt(2024)1045号
1.招标条件
******人民政府公厕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 工程规模:预算约15万元
2.1.3工期: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2.2招标范围
******人民政府公厕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设计服务的;
3.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至2024年9月27日18: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报名(电话/微信同号:******)
4.3报名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9时30分。
******服务中心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8.发布的媒介
******委员会官网
9.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人民政府公厕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 工程规模:预算约15万元
2.1.3工期: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2.2招标范围
******人民政府公厕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设计服务的;
3.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至2024年9月27日18: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报名(电话/微信同号:******)
4.3报名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9时30分。
******服务中心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8.发布的媒介
******委员会官网
9.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 ******有限公司 |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宿城区世纪大道百事美特大厦3楼 |
联系人:赵晴 | 联系人:原平源 |
电话:****** | 电话:****** |
邮编:223800 | 邮编:22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