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豫区东城阳光名都39-35号房屋租赁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宿豫区东城阳光名都39-35号房屋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采购内容
宿豫区东城阳光名都39-35号房屋租赁采购方案项目,需采购宿豫区东城阳光名都39-35号房屋用于支局办公。项目预估金额16800元(含税),租期2年(24个月),年租金8400元,以实际使用当日开始计算。租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我公司所需宿豫区东城阳光名都39-35号房源资源由许中刚持有,考虑到位置、面积、价格、产权持有者等多方面因素,暂无其他替代站点,系具有垄断属性的专用性或社会性资源,故向其发起单一来源谈判。
3.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许中刚
4.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共3天。
5.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凤】,【******】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凤】,【******】
异议接收邮箱:【******】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88号
邮编:223800
日期:2024年12月18日